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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一般大多數的人一樣,我的第一個直覺是:「真噁心」─一個完全異性戀者的思維─不過我不太確定自己覺得噁心的,是「同志」還是「轟趴」。
新聞不斷的報導,再加上之後證實裡面有多達28個愛滋病患者,以及近半數的性病患者,更讓這條新聞成為社會的焦點(當然,是媒體的焦點)。這樣大條的同志新聞報導,當然會引起同志們的關注,尤其是警方處理的方式,以及媒體在報導當中的用字遣詞,更是會被不斷的拿來用顯微鏡檢視一番。
只是讓我好奇的是,在這樣的事件當中,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關注的重點會不會根本不一樣?異性戀者對這樣的轟趴所提出的責難,是否多著重在雜交這樣的行為?但是同性戀者卻注意者媒體報導所用的字眼。我不知道媒體是否有心把愛滋跟同志畫上等號,媒體的報導也沒讓我有這種感覺。我一直在懷疑的是,若是媒體無心,是該說同志們對新聞焦點的模糊以及對報導的過度詮釋嗎?
台灣電子媒體處理新聞的方式,逐漸走向綜藝化,所謂「sensation」在台灣的新聞報導早已司空見慣。聳動的標題加上斗大鮮豔的字體,在講求鏡面的同時,卻也讓新聞變成另一種綜藝節目。我覺得,同志轟趴的新聞處理並不是特別的例子,只是台灣惡質新聞的一個常態,只是因為今天涉及到同志議題─一個社會上所謂的弱勢─所以它的報導方式才會受到這麼大的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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